■新快代償報記者占文平
  廣州房屋交易監管重大變革,相關辦法昨起公示征負債整合求意見
  《廣州市房屋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征網路行銷求意見稿)》(簡稱辦法)昨起在市法制辦網站公開征求意見。辦法透露了諸多監管新舉措,如將二手房交易資金設立類似於“支付寶”的專用賬戶,開發商承諾的樓巴、學校等配套須寫進合同並與廣告資料中一致,中介發佈“水盤”最高可罰3萬元……
  二手房
  交易必須使用官機車借款方合同文本
  辦法透露,將由房管部門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平臺,該平臺與稅務、銀行聯網,可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查詢、交易合同網簽、交易資金監管等服務。一、二手房交易的買賣合同及房產中介合同都須通過該平臺訂立。合同訂立後,未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或解除合同,同一信用貸款個房屋將不能再通過該系統訂立買賣合同。
  辦法規定,今後一、二手房交易的買賣合同及房產中介合同都須使用房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訂立補充合同的,其補充合同不得變更、刪減合同示範文本的必要條款。據瞭解,目前廣州一手房已基本在使用官方合同,但二手房交易中,不少中介仍在使用自己的“土合同”。
  違反上述規定,一手房的開發商將按每宗3-5萬元金額處罰,二手房交易涉及的中介每宗處以3萬元罰款。
  將設“支付寶”式監管專戶
  為解決二手房資金交付與房屋產權轉移、房屋交付存在時間差而帶來的風險問題,防止中介占用、挪用、侵占交易資金,辦法提出了設置設立存量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二手房交易資金按規定存入專用賬戶後,房地產登記機構方可辦理存量房轉移登記。
  “就有點像‘支付寶’,它與網簽、房地產登記等系統聯網,受房管部門、銀行等監控,交易一旦產生就自動生成賬戶。”市法制辦相關人士介紹,專用賬戶監管過程不收取手續費,不增加當事人的交易成本。專戶具體操作辦法將由房管、財政、人行等相關部門隨後制定細則。
  根據辦法,二手房中介及其從業人員禁止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資金,否則罰款3萬元。
  另外,當前不少中介為吸引顧客,特意放一些過時或不真實的房源,俗稱“水盤”。對此辦法規定,中介機構及人員發佈租售信息應當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出現房屋成交或當事人撤銷委托、委托期滿導致委托終止的,應當即時刪除已發佈的信息。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發佈房屋交易信息,或者不按規定刪除已發佈的房屋交易信息的,由房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手房
  創建開發商及中介信用檔案
  對一手樓的開發商監管方面,辦法規定,自銷售之日起至銷售全部完畢前,下列信息應在銷售現場公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或者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並明確標示建築區劃內的市政規劃道路,垃圾壓縮站、變電站、公共廁所等內容。
  辦法規定,上述信息連同“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提供的交通服務設施設備(如樓巴)、服務期限和服務價格”、“幼兒園、學校等教育配套設施”等應當寫進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載入,與預售廣告、售樓書、樣板房等宣傳資料中的承諾相一致。這一規定作為開發商的“誠信責任”。
  市法制辦相關人士表示,上述條款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責任”的要求,將有助於避免開發商賣樓時承諾不兌現等現象,這裡公佈出來也是提醒市民,簽署合同時註意對比上述事項。
  如果開發商違反上述規定怎麼辦?該人士表示,除了房管部門的日常監管措施外,辦法還特別創建了一整套信用評價體系加以約束。開發商及二手中介的主要環節基本都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內,建立信用檔案。信用檔案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基本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獎勵情況、被投訴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資料。同時,這些信用檔案將由房管部門公示,並向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意見反饋渠道
  一、截止時間:2014年1月17日
  二、反饋途徑:
  1.在新浪微博“廣州政府法制”提交;2.登錄市法制辦官網(http://www.gzlo.gov.cn),通過網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見”欄目提交;3.郵寄至廣州市府前路1號4號樓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處(郵政編碼:510032);
  4.傳真:83125287;5.電子郵箱:gzlfgc@126.com。
  社會公眾提交意見請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作進一步聯繫。  (原標題:不用官方合同交易 中介或被罰3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vpcudlitb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